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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住房公积金最全攻略,收藏这份就够了!

2017-3-24 16: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30| 评论: 0

摘要: 我们,有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生活圈子我们,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特长我们,同样热爱城市,热爱生活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只要你有问题--我们为你解答最近,在厦门讨论的最多的应该就是房价了!说的好像买房跟买菜似 ...
我们,有不同的职业,不同的生活圈子
我们,有不同的经历,不同的特长
我们,同样热爱城市,热爱生活
我们,生活在同一座城市
只要你有问题--我们为你解答

最近,在厦门讨论的最多的应该就是房价了!说的好像买房跟买菜似的,快成为很多人的日常了!

然而提到跟房子相关的住房公积金,很多人却存在各种疑问,每个月按时交了公积金,可是真正要使用的时候却是一头雾水。符合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怎么计算?除了买房公积金还有哪些用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把公积金提取出来使用?

本期针对公积金的使用做一个科普扫盲帖,让鱼鱼们进一步了解公积金的提取和贷款情况。

一、如何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目前厦门市开通了网络、电话、微信及窗口网点等多种主要查询方式,有需要的鱼鱼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查询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余额。

网络、电话查询:
1、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www.xmgjj.gov.cn
(备注:在“办事指南”“房贷计算器”“个人信息查询”等版块可查询相关信息,其中,在“呼叫中心”版块可咨询公积金常见问题)
2、厦门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
3、微信服务号:“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4、手机客户端:“厦门住房公积金”

注意事项
1、职工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和明细前必须进行注册。
2、如果遗忘用户名或密码,可以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重新注册。
3、注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打咨询电话12329。

网点查询
厦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莲岳路156-158号松柏大厦14楼
电话:0592-5108026
传真:0592-5104976
办公时间:周一到周六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服务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

厦门社保卡公积金查询
查询地点: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综合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电脑查询终端
查询材料: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查询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当年缴存情况。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址:湖滨中路518号
电话:0592-5108116

银行查询
厦门公积金银行卡查询:职工可前往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的银行进行柜台查询
查询材料: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存折)
查询项目: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及缴存情况
温馨提示:建行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可凭龙卡在建行“账单宝”或ATM机上查询。

厦门公积金银行电话查询:职工可拨打个人住房公积金开户的银行进行电话查询。
查询项目:只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操作流程: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等即可
各银行查询热线及所需材料
建行:查询热线:95533 查询材料:个人银行账号
工行:查询热线:2386251 查询材料:个人银行账号或身份证号码
中行:查询热线:95566 查询材料:住房公积金卡号和公积金密码
农行:查询热线:95599 查询材料: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密码

二、厦门公积金提取情况及条件是什么?

针对在厦门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遇到以下情形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情形一:购买自住住房
申请条件:本人或其配偶为所购买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提取:①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 ②购买本市二手交易住房 ③购买本市非新建商品住房且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④购买本市或本市外房屋被征收时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且有补交差价 ⑤购买本市外自住住房已办理或尚未办理土地房屋权证 ⑥在本市外贷款购房 ⑦在本省外购房

情形二:提取公积金用于支持父母子女购房(试行一年)
职工的父母、子女在本市购房,购房时间在2015年9月14日至2016年9月13日之间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即可提取公积金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备注:购房者需厦门户口)。新政试行一年,且只用于支持父母子女支付购房款,不能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情形三:本市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或加装电梯
申请条件:①本市老旧住宅更新改造、加装电梯建设项目已由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②申请人须为本市加装电梯老旧住宅的房屋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或其配偶、子女。

情形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申请条件:①本人或其配偶为所建造、翻建的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②需提取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的,产权人应为低收入家庭的职工。
(备注:这里的大修不是指装修。截至2016年2月,厦门暂不支持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业务,以及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装修业务。)

情形五:低收入家庭职工支付物业服务费
申请条件:①为本市低收入家庭成员;②本人或其配偶在本市承租保障性住房或为本市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

情形六: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遇到以下情形可申请提取:
①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②本人或其配偶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③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省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所列的特殊病症

情形七: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申请提取
申请条件:①为非本市户籍;②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离开本市;③截止申请提取之日,往前追溯的两年内未以同一理由提取过住房公积金。

情形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审批对象: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申请条件:①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属职工已死亡或被宣告死亡;②申请提取人须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情形九:本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条件:①本市预制板房屋自主集资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建设单位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备案;②须为本市自主集资改造预制板房屋的产权人(含产权共有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

除此之外,本人或其配偶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已离退休、已办理出境定居手续、本市户籍职工连续失业满两年未重新就业、已办理调动(离职)手续(户籍已迁出或未迁出本市)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三、厦门公积金贷款情况及条件是什么?

情况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①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②个人信用良好。③无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余额。

情况二: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公转商贷款)
申请条件:①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②个人信用良好。③无个人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余额。

情况三: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
申请条件:①原商业性住房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②原商业性住房贷款还款1年(含)以上,且无逾期贷款余额;③借款申请人必须是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其配偶;④所购房产已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⑤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⑥个人信用良好。⑦无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余额。

备注:

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包括: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缴存职工,将异地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其在我市开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转换期间无欠缴、停缴现象的,原缴存地缴存时间与本市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个人信用良好是指: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个人贷款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四: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贷款如何申请? 

厦门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具有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其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

①对象是本市户籍的职工或其配偶;②在异地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多个缴存地的,可合并计算;③在我市及异地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④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⑤需异地公积金中心开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⑥其他申请贷款条件及管理办法与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一致。

五:厦门公积金如何申请提取支付房租?

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无房职工,可到开办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办理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租住保障性租赁房的无房职工,可到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委托按季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业务。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积金按季提取支付房租:
①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②签约前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六、其他住房公积金常见问题解答。

厦门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是什么?初始密码怎么查询?
答:住房公积金卡实行密码管理,密码由6位数字组成,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为本卡帐号的后6位。
持卡人可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到各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建行网点修改密码。

厦门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缴存基数是多少?
答:缴存比例:5%~12%
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
每月缴存额上限为5252元。中央、省、外地市驻厦单位、非公有制企业、市属国有企业及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上限为6566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20元。

厦门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住房公积金利息利率是多少?
答: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部分按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并自结息日起自动转存。

厦门职工缴存公积金有什么权利?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后有哪些权利?
答:(1)职工有权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单位、受托银行、管理中心不得拒绝;
(2)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管理中心重新复核;
(3)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原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及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年限。

厦门个人信用状况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吗?个人信用状况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答:借款人家庭近两年信用记录(包括信用卡及个人贷款记录)出现连续三期累计六期的不良记录的,不予受理。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如何确定
答:根据《厦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的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限额:
(一)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内;
(二)原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内;
(三)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内;
(四)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的可贷成数内,房屋价值按原购房总价与评估价中较低者确定。

对购买二手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时限有何规定?
答:购买二手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建造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建造的审批材料的十八个月内或取得所建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取得区级(含)以上建设(房管或规划)部门同意翻建或大修的审批材料后的一年内或取得所建修房屋《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半年内申请。

外国人可否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提供有效护照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及本市户籍、在本市工作的联系人,在我市购买所有权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贷款担保手续如何规定?
答: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应以所购自住住房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手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借款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农村房屋作为抵押物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答: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顺延5年内。两个(含)以上借款申请人按其中贷款期限长的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
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公积金保低贷款额度是多少?如何确定?
答: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保低贷款额度为20万元。整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值低于保低贷款额度的,可按保低额度申请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金额如何确定?
答: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得高出以下限额:
  (一)不高于额度计算公式计算的可贷额度;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或工程造价款)扣除首付款金额;
  (三)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答:根据《厦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12×35%×贷款年限)+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
其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首次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为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借款申请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时的账户余额;流动性调节系数是根据住房公积金满足缴存职工资金使用需求不同情况制定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调节参数,该系数可通过中心网站(www.xmgjj.gov.cn)查询,目前流动性系数为1;贷款额度计算时以受委托银行受理职工申请时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系数为准。借款申请人可通过中心网站的测算工具对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测算。贷款使用率低于7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2,高于75%、低于95%时为1,高于95%、 低于100%时为0.8,高于100%时为0.6。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首付款比例有何规定?
答: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住房需求的通知》(厦公积金〔2015〕2号)规定,4月7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可低至购房总价款(或工程造价款)的20%。购房总价款(或工程造价款)按购房合同总价与评估价中的低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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