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旅游局与市发改委、市农业局联合印发《厦门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计划通过三年努力,各区将分别创建1个以上的特色小镇,重点打造1个以上乡村旅游聚集区,全市重点引进3-4个大项目带动乡村游发展。 目前,尚在起步的我市乡村旅游项目仍然比较单一,服务品质也参差不齐。所以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和创新发展模式。未来三年,厦门旅游新业态将不断增多,集美汽车小镇、翔安澳头渔港小镇、汀溪特色小城镇等特色小镇,都将逐步呈现给厦门及周边的居民。 根据《行动计划》,特色小镇和乡村旅游集聚区都应参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参照5A级景区标准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乡村旅游点积极申报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全省休闲农业示范点、星级乡村旅游接待单位。 对于示范创建,相关部门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其中,继续实施现有补助或以奖代补政策,对被评定为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的,奖励40万元,特色村奖励2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景区奖励100万元,4A级景区奖励30万元,新评定的国家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奖励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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