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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 ... ...

2020-7-23 15: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33| 评论: 0|来自: 中国品牌总网

摘要: 支持各地在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下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20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和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言人介绍《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中国品牌总网记者,敬请关注!

经济日报记者:我们注意到,此次的《实施意见》也提出了推行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我们发现最近其实各地在这方面有不少具体的改革举措,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在这方面还有哪些具体打算?谢谢。

杨红灿:刚才我介绍了关于“准入不准营”,实际上这也涉及到这样一些问题,感谢你的提问,感谢你的关注。我介绍一下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的工作。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围绕着解决群众经商创业的难点痛点,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先后实施了一系列准入和监管制度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刚才我已经介绍了有关措施,这里就不再重复。今年上半年,虽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是我们国家日均新设企业的数量仍然保持在2万户左右,应该说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在释放创业创新热情、激发市场活力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协同,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从四个方面推进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化。

一是进一步优化企业开办服务。到今年年底以前,各省份全部开通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4个工作日以内或更少。

二是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升对不适宜字词的分析和识别能力,丰富告知提示内容,探索“企业承诺+事中事后监管”,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对知名企业名称字号的保护,建立名称争议处理机制。

三是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的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电子营业执照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的应用;及时总结推广企业电子印章应用的典型经验做法。

四是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指导各地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尽快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拓宽其活动的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同时,支持各地在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下开展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试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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