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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交警出台方案,将市区道路划定为禁停等三类

2017-3-22 16:0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47| 评论: 0

摘要: 日前,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将市区道路划定为禁停路、限停路、准停路三类,进行分类管理。提出以“保障道路通行服务功能”为前提,按道路等级和功能定位 ... ...
  日前,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将市区道路划定为禁停路、限停路、准停路三类,进行分类管理。提出以“保障道路通行服务功能”为前提,按道路等级和功能定位,分类施策管理;以“疏堵结合,适度供给”为原则,有效利用现有道路空间,充分挖掘时空资源;以“优化勤务运作机制”为基础,科学、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工作;以“建立动态跟踪优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为保障,不断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禁停路:违停零容忍】第一类管理路段,严禁占道停车,一般为市区双向四车道以上(含)的主干道路(不包含主干道两侧辅道),及其他明令禁止停车的路段,确保主线交通畅通。【禁停路段】【管理对策】【处罚标准】

  【限停路:在限定时间内停车】第二类管理路段,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停车。一般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医院、老旧小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以其他需要限时停车的路段,限停30秒到5分钟不等,以满足合理的停车接送需求。【限停路段】【管理对策】【处罚标准】

  【准停路:在车位内停车】第三类管理路段,准许按规定占道停车。主要设置在市区次干路、支路,规范设置停车标志、施划停车泊位,并由物价部门审批,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准停路段】【管理对策】【处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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