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哈尔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铭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副主任贾剑涛主持第二次全体会议,副主任张丽欣、顾福林、黄玉生、杨杰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哈尔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法制工作室主任孙燕荣关于有关建设项目适用《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解释(草案)的说明,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顾福林关于补选张丽欣为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议案的说明,副市长石嘉兴关于提请审议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清真寺广场站占用一级保护地块议案的说明、关于《哈尔滨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拟任免职议案的说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步延胜关于拟任免职议案的说明。拟任职人员作了供职发言。4名哈尔滨市选出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作了述职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对《哈尔滨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七条适用问题的解释、关于接受部分出席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请求的决议、关于批准地铁3号线二期工程清真寺广场站占用一级保护地块的决定。会议补选了1名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了有关人员的任免职。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国新带领任职人员面向国徽宣誓。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步延胜,哈尔滨市直和各区、县(市)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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