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省政府获悉,为切实保护好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城市传统风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经省住建厅、省文化厅审核,并报省政府批准,认定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11个,其中厦门2个文化街区被认定。 具体如下:厦门市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厦门市集美学村历史文化街区、泉州市城南历史文化街区、晋江市五店市历史文化街区、永春县五里街历史文化街区、云霄县和平路历史文化街区、长汀县南大街历史文化街区、长汀县水东街历史文化街区、沙县东门片区历史文化街区、建瓯市铁井栏—紫芝街历史文化街区、蕉城区鹏程历史文化街区。 历史文化街区承载着不可再生的历史信息和宝贵的文化资源,是历史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特色城市的重要本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作的宣传,加大资金投入,加快推进保护规划编制,切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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